(资料图)
一、
交通肇事标准是怎样的
交通肇事标准是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,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。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,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,乱穿马路造成,或由自然因素,如山崩、地裂、风暴、洪水等造成,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。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具有因果关系,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。
二、
交通肇事到法院多久开庭
交通肇事罪移交到法院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才会开庭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二条: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 所以,法院会在审限到达之前提前安排开庭,但具体的开庭时间还要承办法官根据工作安排来定,是不确定的。
三、
交通肇事如何划分责任
1.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,承担全部责任;
2.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,分别承担主要责任、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;
3.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,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,各方均无责任。找法网提醒您,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,他方无责任。
关键词:
交通肇事
道路交通事故
违法行为
因果关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