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出台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最高100万元


(资料图)

为进一步推动大连农产品加工业发展,近日,大连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《大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明确了贴息对象、范围及标准,执行期为2023年和2024年。《方案》规定,贴息对象为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合计500万元及以上、贷款用途为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企业(含水产品加工企业)。

在贴息范围方面,针对企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付息给予贴息,对逾期贷款的利息、加息、罚息不予扶持。同一笔贷款在贴息期限内已支付的利息获得过有关财政贴息支持的,不重复贴息。若固定资产贷款所用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扶持,则该笔贷款贴息额度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。在贴息标准方面,贴息率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,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率的,按照实际利率计算,单个企业贴息总额度上限为100万元。

据介绍,今年上半年,大连市在建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有31个,总投资近100亿元。其中,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1个;已开工项目18个,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2.35亿元。

(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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